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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变六险二金? 别激动,其实真相是这样的

2023-06-05 13:39:33

“退休后你又多了一笔钱。”“找工作时别忘了看看有没有这笔收入。”……近日不少人都被诸如此类的消息刷了屏,甚至有媒体称"五险一金"将变成"六险二金" 。


我们知道“五险一金”指得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那么,增加的“一险一金”是从哪里来的?


据了解到,"六险二金"中增加的“一险一金”指得是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但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都是自愿建立,和传统“五险一金”企业必须强制给职工缴纳不同,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而且两者早就存在,并非是新鲜事物了



企业年金已实行十几年


那么,为什么最近媒体会“旧事重提”?


这源于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而言之,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但并不是强制要求建立。


而且,企业年金已经出现多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1月6日发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截至2016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7.6万户,参加职工2325万人,积累基金1.1万亿元。


也就是说,企业年金是一个已经实行了十几年的老制度了。


相对于养老金而言,“企业年金”对于很多企业职工来说还比较陌生。这是因为,相对于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普及率还不高,2016年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88777万人,而企业年金参加职工只有2325万人。


值得一提的是,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办法》,将企业“自愿建立”改为“自主建立”,体现了国家鼓励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态度。


《办法》还体现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的灵活性。企业在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情况下,经与职工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的年限和金额。


补充医疗保险不是强制性缴纳


再来说说补充医疗保险,这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为29022万人。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中新网记者表示,补充医疗保险是单位(雇主)为员工增加的一项福利,一般为团体购买的商业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张盈华解释称,补充医疗保险是否个人缴费没有统一规定,各地不一样,可以由企业一方缴费,也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代扣代缴。


记者发现,以北京为例,早在2001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提出“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可以为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外商投资企业限于中方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


注意,办法中说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须和强制性缴纳。根据办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用于解决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职工住院治疗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目前,北京在职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是1800元,也就是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必须花够了1800元,超过18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报销;凡是没到1800元的部分,都是自付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当年医保花费不足1800元,不够报销,此时,补充医疗保险就派上用场了。



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覆盖人数有限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和传统的“五险一金”主要的差别就在于企业是否有强制缴纳的义务。传统的“五险一金”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员工的基本权益,企业缴纳“五险一金”是义务,而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看成是企业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是否缴纳主动权在企业手中。


从目前来看,相对于参加传统“五险一金”的职工人数,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还比较少。


以浙江省绍兴市为例,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目前绍兴市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全市530余家国有企业,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仅30家左右。大部分民营企业主要交“五险一金”,基本没有涉及企业年金。


所以,遇到给你交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一定要好好珍惜。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中新网、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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