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办10年来,交强险制度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先后建立了“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和“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款机制”。这些制度形成覆盖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完整体系,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同时有多个省市推广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诉讼调解对接机制,通过快速处理赔案,及时化解了矛盾。
同时,交强险开办10年来,推动交通安全状况持续改善的功能愈发明显。近年来,交强险已在全国建立了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记录挂钩的浮动机制,在10多个省市建立了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这样的挂钩使重大人伤事故频率不断下降。比如,.1人,5年下降了25%。
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经营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诸如经营模式不明,地区经营失衡,救助基金机构不健全、基金使用流程复杂、区域使用不均衡以及基金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建议改革交强险经营模式,提高其市场化程度,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费率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各地的风险差异,对交强险实行区域定价,比如,可从基础费率上进行调整或是通过设定更为差异化、精细化的调整系数进行调整,具体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增加更加细致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调整程序、调整频度等;在救助基金方面,则建议继续完善基金使用制度,扩大救助范围以及简化审批程序。据悉,上述建议将以报告的形式于近期公开发布并提交有关部委作为相关政策调整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