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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的“第三者”是什么意思?

2022-08-02 09:23:20



保险中的“第三者”是什么意思?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为第一方,即第一者;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即客户)是第二方,即第二者; 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一、谁是“第三者”?

  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保险客户)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人就是“第三者”。

  二、谁不是“第三者”?

  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事故,相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一般都不属于第三者。

  三、保什么?

  三责险主要用于转移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即:保险车辆在意外事故中造成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约定给予赔偿。

  四、不保什么?

  三责险一般不包括以下责任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金 各种间接的财产损失 拖带车辆中有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简单说就是车主或者车主同意的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事故,把除你车上人员(包括对方车上的人或路边行走的人)的其他人撞伤了,或者把其他财产(包括对方的车和路边的别的东西)撞坏了,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要扣除交强险应该承担的金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相对于交强险(交通强制第三者责任险)来说的,交强险是强制保险,商业三者险是自愿投保的。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持有效驾驶证件,所驾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致使第三者(第一者:保险公司;第二者:被保险车辆方;第三者:在车下的受害人或财产 )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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