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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和标准详解

2022-01-19 12:13:44

有车朋友应该都知道买车势必要购买汽车交强险,汽车交强险的价格又同许多因素有关,在初购买交强险与再次购买交强险时的价格是不一样的,那么对于2016年来说,交强险赔偿范围又是怎么样的呢?有哪些变化呢?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2016年交强险赔偿范围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的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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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交强险赔偿标准: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1万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


    由此可知,2016年交强险赔偿范围还是跟很多因素挂钩的,所以各位车主朋友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以免在驾车时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相关定义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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