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个人住宅有序建设,镇海区今年出台了《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细则》已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
《细则》规范了新建农房的操作流程,明确了三大重点内容:
一是全面实行农房设计,,三是引入农村建房综合保险。
该《细则》明确规定,在落实农房建设“四到场”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农户自身加强对房屋建设的管理,引入监理服务,鼓励农村工匠投保农房建设综合险,并为投保建房综合险的农户提供房屋建设监理服务的优惠补助,。通过监理服务,对农房建设放样、基槽、施工、竣工等重要节点进行全过程管理,从而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为切实避免房屋建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质量缺陷,减轻农民对于房屋重大质量隐患后期维护的费用承担,镇海区在全国首创农房建设综合险,即农村工匠除可对农房建设过程中房屋的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意外伤害等进行投保外,还可以对房屋复核验收后三年内农房产生的重大质量缺陷进行投保,从而全方面、全过程保障农房建设质量,保障农户的根本利益。农房建设过程中财产损失最高保险金额2万元,第三者责任、意外伤害等最高保险金额5万,因质量缺陷造成建设工程损坏最高保险金额2万元。
镇海区农村建房综合保险是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根据农村建房实际情况设计的新型保险模式。在农房建造前,工匠可以从“保险+服务”中的保险公司购买“风险保障”,农户可以从“保险+服务”中的监理单位购买“技术服务”,由政府分别补助费用的80%和100%。
风险保障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意外保险、农村建房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技术服务为保险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施工质量检查控制服务。
丨来源:区住建局、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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