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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砚山县68家县级“挂包帮”单位干部职工按照每户保费100元的标准,共为全县4884户21138名建档立卡户贫困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人身财产组合保险》,努力减少因灾、因病致贫、。
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和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文山州公司共同发出倡议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帮扶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号召,慷慨解囊,自愿为扶贫挂钩联系户投保,为他们撑起了因灾致贫、因灾的保护伞。据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人身财产组合保险》是保险公司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推出的人身财产组合保险,保费每年每户100元,保险期为一年。
凡因投保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及房屋、室内财产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产生损失,均可获得相应的赔偿,标准为:
1.房屋遭受损失最高赔偿20000元;
2.室内财产遭受损失最高赔偿4000元;
3.人身疾病死亡:16到60周岁每人最高赔偿5000元,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每人最高赔偿2000元;
4.人身意外死亡:16到60周岁每人最高赔偿20000元,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每人最高赔偿2000元;
5.意外伤害医疗费用2000元。
保险责任
房屋、室内财产综合保险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房屋或其室内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火灾、爆炸;
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冰雹、低温冷冻、雪灾、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保险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的按照约定给付死亡保险金,造成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被保险人的赔偿金达到保险金额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住院费每次每人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给付,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以300元为限。
家庭成员因疾病死亡保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家庭成员因患疾病造成死亡的,按照约定给付死亡保险金。
(特约记者 吴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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