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险业务联盟

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出险,商业险是否赔付?

2022-02-09 11:27:21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驾驶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出险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商业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19日,吴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湖南岳阳某路段撞到三者,造成三者人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吴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已支付至三者的赔偿款。

经查,该重型自卸货车的使用性质为“营业性货运”,吴某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投保人已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

争议焦点

      驾驶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保险人商业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违反国家行政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众所周知,营运车辆的运行频率、风险程度比非营运车辆的高,故对营运车辆的驾驶人要求更严格。驾驶人需要通过更严格的培训和考试后,取得从业资格,才能驾驶营运车辆。因此,驾驶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行政管理规定。

二、驾驶人无从业资格的,保险人商业险免责

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规定,事故发生时,驾驶人无从业资格的,保险人商业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条款可知,驾驶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免责,属于驾驶人的状态免责,而非因果关系免责,也就是只要出险时驾驶人有此种情形,保险人即可免责,而不用考虑驾驶人的此种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作为部门规章,并非法律、行政法规,其第六条规定亦不是禁止性规定,故保险人在主张商业险拒赔时,需证明对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也就是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方可免责。

判决结果

      ,也不能证明驾驶人对准驾车辆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故判决我司赔付商业险。
       我司上诉后,,原审判决与现行国家行政管理规定相冲突,没有法律依据,且适用法律存在部分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我司坚持根据商业险条款抗辩,认为驾驶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商业险免应责。经过审理,,事故发生时,驾驶人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而驾驶营运车辆,违反了国家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且属于商业三者险条款约定的免责情形,因此,应免除我司的商业险赔偿责任。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提供:中国大地保险湖南分公司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南京车险业务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