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人注意!
7月1日起
你的“五险一金”将有重大变化
“五险”将精简为“四险”
合并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
,结合我市实际
《威海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已于日前正式出炉
所谓“五险变四险”
其实就是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四川内江、云南昆明等12个城市,将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
试点内容包括:
统一参保登记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以及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1、缴纳的费率
●机关事业单位为8.2%,企业为8.5%,职工个人仍为2%
●灵活就业人员中,46周岁以下为7%,46周岁及以上为6.5%
2、享受待遇条件
●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下调为3个月
3、产假和津贴
●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42天
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的职业人群,结合全民参保计划,摸清底数,实现应保尽保。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原则上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统一征缴、合并使用,实现基金共济。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将生育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险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同时纳入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统一执行辽宁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
生育保险经办管理仍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整合经办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对内部机构、人员、信息等进行必要整合,集中统一经办所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事务。
那么具体怎么缴费?
个人缴费比例会不会多了?
我们到手的工资是多了还是少了?
从今年的7月1日起,以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6%)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6%。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维持2%不变,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两险合并之后
个人的缴存总费用不会有变化
仍将维持在2%
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也不会变
扩散让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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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卓美新媒体
编辑:薄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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