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险业务联盟

车辆未上交强险被撞却要多赔钱

2021-05-25 10:40:55

  案件回顾

  去年11月23日,潘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一条村路行驶,因未观察道路情况,与毕某驾驶的与准驾车型不符、且安全设施不全的小型拖拉机相撞。事故导致摩托车损坏,驾驶人潘某受伤,毕某则未受伤。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毕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来,潘某因为此次事故共花费医疗费5万余元,伤残鉴定显示其身上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三处。由于双方无法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要求毕某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其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金共计110000元, 35800元。

 

  发生事故时,由于毕某未给拖拉机购买交强险及其他商业保险,因此需要自己支付相关赔偿费用。近日,,毕某最终“含冤”赔偿潘某76000元。当初出于侥幸心理,加上为了省点保费,因而没有买交强验,导致自己多掏了好几万块钱,可谓得不偿失,毕某对此追悔莫及。

  法官提醒

  可能大家会疑惑,为何毕某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却要赔偿潘某所受损失的一半还多?这是因为交强险是强制责任险,只要是在我国行驶的机动车都需投保,其具有明显的补偿性。保险公司赔偿时不分双方责任的大小,都应在对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全额赔付,即使是机动车方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以有利于受害方的基本保障。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没有投保交强险,这部分本应属于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就只能由机动车所有人一方自己承担。

  相关法条链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规定:,。”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

、术语和定义(GA802-2008)》2.1规定:“机动车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业机械车、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和特行机动车”。

  来源: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南京车险业务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