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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功能定位及其与侵权责任的关系52

2021-12-31 10:24:17

在交强险限额内,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与被保险人的侵权责任相互脱钩。只要发生损害,保险人即需承担赔偿责任,不讨论侵权责任的问题。

交强险的特点:1.保险费基础费率由政府定价;2.针对每个机动车则可实行费率浮动;3.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最高限额;4.交强险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5.保险公司自负盈亏,政府不负担盈亏且对交强险保费征收相关税费。

如何看待交强险分项限额问题?分项限额与交强险的基本保障模式并无必然联系,该问题不属于司法判断的范围而应由立法决策。

(执笔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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