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两份保险。
2013年,王先生初次确诊肝癌,保险公司几天之内赔付重疾及医疗保险金。
2017年,王先生因肝癌不幸离世,保险公司又于一天之内赔付王先生身故保险金40余万元。
王先生的儿子告诉保单服务人员:“前几年条件不好,母亲因这几份保单经常与父亲闹别扭。但父亲始终坚持不退保,因为他觉得,经济再紧,保险保障还是要有的。今年,父亲因肝癌不幸离世,但我和母亲并无遗憾,因为父亲的疾病不曾因金钱窘迫而放弃过。这次身故理赔金赔付后,我为母亲也投保了两份养老险,就是想她的晚年能过的舒心一些。”(新闻案例来源于银川晚报)
有人说,投保,要趁早!
风险不是等到我们做好准备后才来,
保险不需等到我们身体不适时才买。
家人或我们自己一旦生大病,有3种钱势必是留不住的:
1、医疗费;2、康复费;3、收入损失费!
而我们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能帮我们负担的只有“医疗费”,同样不容小觑的康复费、收入损失费,如果有商业保险,负担会少很多!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讲,重疾险就是我们抵御重疾所导致的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应该越早买越好,年龄越小身体越好越容易通过核保。说了这么多,重疾险,到底怎么买才好?我们先关注这几个问题:
问题一:重疾险的保额多少为好?
一个人的重疾保障=治疗费用+2年-5年的工作收入损失。
此外,目前市场上包含轻症重疾的产品通常都是含在普通重疾里面的,而且保额通常是重疾的20%,所以专业人士建议保额以超过20万为宜,上不封顶(看支付能力和保险公司接受的额度)。
为什么上不封顶?以癌症为例,乳腺癌在原味癌阶段治疗费用还是较低的,外科手术通常就能搞定,但是一旦进入I到III期,那么费用会直线上涨,原因是放化疗和靶向药物还是很贵的,通常会在15万以上。这还是相对比较好治的乳腺癌,其他癌症费用更高。
问题二:重疾险与医疗险不同点?
重疾险—— 万一病了,保险公司给送钱,买多少送多少!
医疗险—— 一旦躺病床了,保险公司给买单!花多少报多少!
重疾险不是医疗险,是工作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和费用报销型保险(报销的意思,肯定不能超过你实际花的钱)不同,重疾险是定额给付型保险。你不用担心买重了,该赔多少赔多少。
简单地说,就是这个人确诊得了合同约定的疾病,比方说恶性肿瘤时,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一笔钱,和实际花费多少没关系,只跟他购买的重疾险保额有关。
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保险公司给你承保了多少额度,就该赔你多少,而且各家公司之间的理赔互不影响。
问题三:哪些人买不了重疾险?
最后,不得不告诉你,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买不了重疾险:
1、已患重疾的人买不了;
2、超过年龄的买不了;
3、身体指标超标的要加费买;
4、怀孕7个月以后至婴儿出生1个月内不能买;
5、全职太太有额度限制,不是有钱就可以像买奢侈品那样,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金佑人生B款(2017)重疾保障 让重疾不重!
金佑人生,一款可以长大的保险,有病管病,无病养老,是太保当之无愧的明星产品。
金佑人生B款(2017版)不仅拥有多达88种重疾和20种轻症健康保障,兼顾身故、全残保障,最重要的是,它还具有转化年金功能,生病时,它是你的医药费;退休时,它是你的养老补充!
接下来,我们再以数据说话,金佑人生在2017年共卖出675万件,585亿元保费,平均每天卖出18500件,每小时卖出771件,万千中国家庭的一致选择。(数据来源于网络)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金佑人生到底好在哪里?
重疾轻症,保障更全:
88种重疾保障+20种特定疾病(轻症)保障,范围更广,保障更全。
保额分红,保障递增:
英式保额分红,身价、重疾、轻症保额逐年递增。
有病保病,无病养老:
具有转换年金功能,为晚年生活更添精彩。
身价保障,呵护家人:
主险为终身寿险,给您的保障,更是给家人的安心。
夫妻互保,人性豁免:
夫妻双方互为投保人,且选择“附加投保人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2017版)”,一方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即可豁免两张保单后续全部保费。
张女士,30 周岁,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贝贝投保50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2017 版)”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款(2017 版)”,基本保险金额50 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9550 元,19年交清。
贝贝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
18周岁前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当时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18周岁及以后给付5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
如贝贝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50 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
如贝贝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5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4、保险费豁免:
如贝贝符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外,自贝贝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5、红利分配:
按高、中、低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445829元、275418元、0元,关爱金为1339294元、520461元、35200元。
(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分红险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保障责任有所不同,详情参阅产品条款。
重疾、养老,压在我们肩上的两座大“山”
现在,就让金佑人生来帮我们分担!
还在等什么,赶快咨询您身边的太平洋保险营销伙伴吧!
来源:保蜂
点击阅读原文精准获客,签单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