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上海小伙伴 注意啦!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上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自2018年5月1日起,
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据说,每月又能剩下一笔“巨款”~
不要忽视这个通知,
它和我们每个人未来的养老钱都有关系。
简单的说,
就是在传统的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外,
你将有一个商业养老保险账户,
这个账户里的缴费目前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未来购买产品将扩大到基金等风险类产品。
买的产品加收益,
就是以后你养老钱的第三个荷包。
只要在这个账户缴费,就能享受税收优惠。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年金保险,
主要面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众,
公众投保该商业养老年金保险,
缴纳的保险费允许税前列支,
养老金积累阶段免税,
领取养老金时再相应缴纳,
这也是目前国际上采用较多的税收优惠模式。
一句话概括:
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
一个词概括:减税养老。
试点地区:
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
试点时间:
自2018年5月1日起,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人扣除限额,
即放入商业养老保险账户的资金,
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
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企业主扣除限额,
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
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
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征税。
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
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
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
可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
领取期限原则上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
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
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的,
可以一次性领取商业养老金。
试点政策适用对象
是在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
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
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其工资薪金、
连续性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
或者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单位、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实际经营地
均位于试点地区内。
一位注册会计师算了一笔账,
以一个试点地区普通职工为例,
假如每月工资薪金、
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为1.5万元
小明税前月收入10000元,假设小明包括“五险一金”在内的税前扣除项目共计约2100元,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
购买“税延型商业养老险”前,小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3500-2100=4400元。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4400×10%-速算扣除数105=335元。小明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35元。
假设小明每个月购买600元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购买后,小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400-600=3800元,每月需缴纳个税275元,和购买前相比,小明每月少缴纳个税60元(减少税款约18%),这样的话,小明目前一年可少交个税720元!
注意!不是商业养老险买的越多,享受的越多哦,因为每月扣除限额是按照当月工资薪金的6%和1000元两个数值哪个低来确定。
那么,小明最终少交的税金是不是720元呢?也不是哦!等到小明2050年退休时开始领取商业养老金,假设每月领取600元,按领取时“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原则,退休后小明每月因商业养老金需缴个税:600×75%×10% =45元。
小亮月入30000元,假设包括“五险一金”在内的税前扣除项目共计约6500元,通过计算,可知每月小亮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995元。小亮按享受个税税前扣除最大化的角度购买1000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购买后,小亮每月应纳个税3745元,小亮每月可少缴纳个税250元。等到小亮2050年退休时开始领取商业养老金,假设每月领取1000元,退休后小亮每月因商业养老金需缴个税75元 。
其实,关于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已经呼吁了至少十几年,
现在终于宣布正式破题,
对个人、保险、基金、银行都是重大利好!
那么上海小伙伴们
你们对于这个新政策到底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