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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载30%,养护费用将增至三倍——该如何拯救你,超载下的公路养护?

2022-02-13 15:24:56

经过4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以超限超载为代表的行业顽疾,严重制约着公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据测算,车辆超限超载30%,公路养护费用就要增加200%;车主和驾驶员超限超载每盈利1元,就会造成公路损失300元。按照国际公认的轴载换算方法,超限100%的货车作用1次对公路路面的破坏,相当于标准轴载作用16次产生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公路使用寿命。


近日,在全国治超管理信息化研讨会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表示,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治超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过程记录、全业务上线、全路网监控、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服务”的目标,是建立科学长效治超工作格局的重要抓手。



超限超载对公路养护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公路的设计和修建,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的。不同等级的公路都有荷载标准,公路的设计荷载是有科学依据的,路基、路面、桥涵不仅承受运输车辆的垂直向下的压力,而且还要承受车辆在运动过程中的冲击和振动力。车辆的重量越大,其冲击和振动力也就越大,会造成路基、路面、桥涵等构造物的变形和位移,如果长期超负荷运转,其变形将会积累,导致路基、路面、桥涵等构造物破坏并产生病害。


具体的说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影响有以下几方面: 

超限超载严重破坏公路,影响公路使用寿命 

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极大。道路在使用期间内,受气温、环境因素、车辆荷载的重复作用,长期处于应变交迭变化状态,使路面结构强度逐渐下降,表现为路标弯沉不断增加。当荷载重复作用超过一定次数后,在荷载作用下路面内产生疲劳破损,一般到设计年限末,路表弯沉达到设计年限时,车道上的等效标准轴次已超过设计年限内设计车道上标准轴载累计当量轴次,此时,道路发生早期疲劳破坏,即在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道路已发生破坏。

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利用公路进行超载超限超载运输,公路桥涵受到的危害最大。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 

拥包、波浪、沉陷、坍塌、危桥、危涵是公路工程的致命病害。这些病害不仅难以修复,还会严重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美国AASHO道路实验所的研究表明,路面的破坏几乎完全是由重型车辆造成的,车轴对路面的破坏力随着重量的增加而迅速增加,增加速度大约按照4次方级数递增。即重量增加1倍,破坏系数将增加16倍。 


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全国各地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桥涵坍塌事件都与超限超载密切相关。因超限超载运输引发的重大、恶性和群死群伤事故一直居高不下。由于超限车辆很大部分是车户通过加固、加高承重梁和装货马槽来达到超载超限的目的,这些车辆只通过改装扩大了载重量,并没有改变车辆其它技术配置。汽车各部件超负荷运转,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车辆性能接近或达到极限,行驶公路时容易造成车辆机械部件损坏,严重影响了车辆安全行驶。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车辆经常由于失控而造成各种交通事故。据资料显示,在超限车辆事故中,由于车辆刹车失灵、爆胎、断轴引发的事故占75%。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路面的损毁和破坏,加剧公路的老化,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

超限超载运输使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一些汽车制造业和改装企业为了打开销路,迎合购车者少缴交通规费和保险费用的心理,不顾公路的承受能力,随意生产大车,伪造型号和技术数据,大车小标识,降吨位促销,对同一车型任意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手段,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伪造改装已向多型化、专业化和高档化方向发展,阻碍了车辆的更新换代和车辆结构调整,使货运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利益难以提高;另外为了多赚钱,个别运输车加高马槽超长加宽、多拉快跑;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一气,几部货车共用一个车牌号码,分别行驶在不同的道路上,这些都导致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造成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减少,使原来就落后的公路交通发展受阻。 



我国很早就认识到了超限超载的危害,近20年来,治超一直常抓不懈
1988年1月1日,。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公路主管部门批准……超过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物件不得过桥。”据此,各地的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开始了治理超限工作。


1998年1月1日,。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条亦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2000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据此开展了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与此同时,。


全国统一的治超行动开始于2004年。,200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集中组织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成立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省(区、市)也相应成了治超工作领导机构,把治超列入政府重点工作范围。


2016年8月18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8月19日,交通运输部颁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治超新政正式开启。


为保障公路管养工作的有效进行,治超应该这么做

随着我国路网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公路管理养护任务更加艰巨,超限超载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进一步凸显,而传统的以人海战术、各自为政、信息专享等为特征的管理手段,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治超。如不采取新的有效手段加强治超工作,改革开放40年来构建的路网体系,势必逐渐丧失满足功能需求的能力。

杜绝超限超载车辆的产生 
要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给公路带来的危害,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从源头上禁止现在还在进行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活动,强行拆除各有车 单位或个人违法改装车辆的车厢、钢板。 

,促进运输市场规范发展 
明确主题责任,实现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转变,要充分发挥地区、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齐抓共管。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保证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主体具有合法的资质,对其提供的运输服务作出明确要求。

抓好源头管理,遏制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各级路政管理机构要对辖区内的运输单位、工矿企业、货运场所的货运车辆,特别是运输大户、重点户做好调查摸底,了解有多少超限运输单位,每个单位有多少车辆,各是一些什么车型,各个车型的厂牌号、自重、载重、轴载质量、轴距、轮距等有关技术参数,了解超限运输单位的业务营运情况,运力和运量的关系,经常行驶的路线等,并把这些资料建档立卡,做到心中有数。

规范税费征收,合理调整运输价格 
针对车辆道路使用成本过高和各种税费繁多的问题,应全面清查各种不合理收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严格惩治执法腐败,为道路运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针对车辆“大吨小标”的实际,改革养路费、车辆通行费的征收方式和标准,使道路使用费与车辆实际载重相挂钩,杜绝超限超载运输。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超限超载发生 
各地区应树立大局观念,杜绝地方保护主义,构筑多重防线严堵超载车,加强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整治衔接,使违章超载车辆无路可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责牵头,、交通、煤矿、工商、新闻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统一政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展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反超限超载的专项治理斗争,严厉打击违章超载行为。 


来源:交通运输部、搜狐新闻、澎湃新闻

编辑整理:《养护与管理》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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