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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告知就是全部告知吗?

2022-03-20 11:54:26


昨天跟同业讨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怎么现在非标体那么多?


名词解释一下,非标体是相对标体而言的,标体就是买保险的时候没有任何身体健康方面的告知项目,可以顺利通过审核并投保,非标体就是身体有瑕疵,需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应的病理材料,再等待审核结果。


一旦进入非标体,投保的流程就会拉长,有些客户并没有保留看病或住院时的材料,保险公司会要求客户去医院重新打印或者接受体检,否则将无法投保。


其实,我觉得非标体多并不是件坏事,至少说明大家对身体健康都非常重视,按时体检,一有身体不舒服就马上就医,否则哪会知道自己身体原来这里也不好那里也有问题。这是好事,但对买保险来说,就是件坏事。


因为保险公司只偏爱健康的人,不健康的人按照身体瑕疵程度,保险公司会拒绝,或延期或加费或责人除外。


说到这里,就有爱耍小聪明的客户问过我,那么我不告知呢?保险公司难道去各家医院核实我的记录吗?


用一句书面的话来回答这个问题: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诚信是什么,就是老实说不撒谎。


在国内买保险的时候,保险法对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也就是说,你需要告知的内容是由保险公司提出的,它问什么你答什么,有就告知,没有就不用告知。这里就比较有意思了,那么每家公司问的问题都一样吗?


答案是不一样。也就是说,同样的身体状况,在有的公司你需要告知,有的公司就不需要,而且告知会直接影响核保结果,就是你能不能买。举个例子来说明下。


同样是购买健康险,两家公司的告知内容却大有不同。


A公司健康告知内容截图


B公司健康告知内容截图


如果客户小王,曾经在某公司投保因体重超标而被拒保,现在通过体育锻炼已经恢复正常指标,那么在A公司的第三条“是否被其他公司在投保时拒保”这一栏里需要告知,而在B公司投保时无需告知,因为B公司对小王的既往投保情况不需要告知。


这个就是不同公司的不同告知内容会对客户投保所产生的影响,当然询问的越少越好,问的越多越详细,告知的可能性也越大,每一条告知内容都有可能引起拒保。


所以作为客户,对于我已经知晓的身体状况,在保险公司需要告知的范围内,是一定肯定绝对必须要百分百如实告知,对于保险公司没有询问我的,不用告知,保险公司也不会因为投保时没有询问而对理赔结果产生影响。


也有客户咨询过,比如投保时的确患有甲状腺结节,但是自己从来没有检查过,也不知情,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去医院体检,医生告知有甲状腺结节,这样算没有如实告知吗?这样不算,因为你在投保时对自己的甲状腺结节并不知情,也从来没有接受过医院的检查,古语云:不知者不罪,这种情况不属于没有如实告知。如果客户在投保前已经体检出来有甲状腺结节,却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这就是没有如实告知。


如果有业务员告诉你,没有关系的,熬过两年就好了,过了两年的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就会理赔给你了,那么请记得录音,保险公司拒赔请让承诺你一定能赔的业务员承担理赔款项。


总结一下这周的文章:


1.对于保险公司的询问项目要如实告知


2.保险公司没有询问你的项目不需要告知


3.同等产品条件下,如实告知少的优于如实告知多的产品


4.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保险的承保结果对客户来说是最重要的,如果一家公司3000元,甲状腺责任除外,和一家公司4000元标准体,当然选择标准体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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