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现行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以尽早释放改革红利。
个税改革,普通老百姓能享受多少“红利”?
假设A公司甲员工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按改革前的税法规定,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3%的税率,每月需缴纳45元个税。改革后,甲员工不需要缴纳个税,个税负担降为零。
假设A公司乙员工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工资收入1万元,改革前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元,适用20%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555元,每月缴纳的个税为745元。改革后,他的应纳税所得额是5000元/月,每月仅需缴纳290元,减税455元。未来如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税负下降将更明显。
按上述方法计算,如果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月工资收入2万元,改革前的每月需交个税3120元,改革后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每月个税1590元,个税负担明显减轻,可支配收入相应增加。
来源:新华网,上海发布
往期|精选
1“烟台民族宗教”今天上线啦
2.喜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荣获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3.烟台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你知道吗?
4.庆七一:市民族宗教局积极参与街道党建活动,献礼建党97周年!
5.烟台市举行“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启动仪式
烟台民族宗教
欢迎投稿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