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部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取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对省自贸区、西安综合保税区内,因未完善土地、规划等手续,不符合消防审核条件或确因工程进度要求无法及时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承诺,工程竣工后一次性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不得以项目未取得消防审批手续为由进行行政处罚。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审批过程中,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申报材料有欠缺的,消防机构先予以容缺受理并实质审查,并提醒建设单位5日内补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