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期保费返还
60岁保险期满,领取24000元,合同终止。
身故、全残保险金(非意外身故或全残)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41 周岁(不含41 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60%;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41 周岁但未满61 周岁(不含61 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40%;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61 周岁,“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或全残,未满75岁者给付10万,年满75岁者给付5万,合同终止。
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驾驶或搭乘非营运4轮及以上机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未满75岁者,给付100万;年满75岁者,给付50万,合同终止。
民航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因乘坐民航班机意外身故或全残,未满75岁者,给付100万;年满75岁者,给付50万,合同终止。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因8种重大自然灾害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未满75岁者,给付100万;年满75岁者,给付50万,合同终止。
8种自然灾害特指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
电梯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因电梯故障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未满75岁者,给付100万;年满75岁者,给付50万,合同终止。(电梯设备运输、安装、修理和拆卸期间或消防操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不在本合同 保障范围内)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在法定节假日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未满75岁者,给付100万;年满75岁者,给付50万,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