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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后买车更省钱.

2021-05-27 09:17:02


导读


买过车的人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加价提车、强制家装装饰、捆绑销售保险等,这些事情让车主十分困扰。不过据说,从7月1日起这些事情将会统统不见。,这次修改对近年来消费者在买车过程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进行了规范,下面小编就和车主们一起来聊聊这件关乎我们切身利益的事。

买车不一定要去品牌4S店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最大的改变就是取消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简单来说就是汽车经销商可以销售未经授权的汽车品牌,一家店可以同时卖N多不同品牌的车型。另外,新办法还规定厂家不能要求卖车的经销商必须拥有售后服务功能,也就是说以后买车不用非得在4S店了。

别小看这两个改变,这意味着同时卖竞品、不再强制售后务,这不就是超市吗?未来中国汽车市场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超市卖汽车、商场卖汽车、网上也卖汽车。据说苏宁以后将会在7月份开业首家汽车超市,小编只想说苏宁真会玩,不过对于想要买车的准车主们这个消息还不错。

异地买车更容易

买过车的人可能知道,在汽车销售行业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买车看户口。如果不是本省甚至本事户口或者买车以后车牌落户到其他地方,那么在买车时很可能遭遇加价或者直接拒绝销售。

但《新办法》规定,一旦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那么经销商将面临罚款。这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绝对是一大利好消息,以后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小城市,哪儿的车便宜咱就去哪买,妥妥的没问题。

经销商不得加价提车

高热度、低产能车型加价销售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如今《新办法》明确提出,经销商硬钢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以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彻底杜绝乱收费

经销商的乱收费现象总是让我们猝不及防,保险、配件、上牌这些我们自己可以去购买或者办理的事情对于4S店却是一笔不菲的收入,然而在这些费用的背后受伤的就是我们这些普通消费者。

《新办法》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了明确的禁止,经销商如果强制要求消费者在购车时同时购买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将面临相关部门的相应处罚。

合格证必须同步交付

不少消费者买了车却拿不到合格证,其实合格证质押这件事危害大,一旦4S店资金链断裂,没有能力赎回合格证,那么就意味着消费者将无法正常上牌,甚至车辆可能会成为黑户。

《新办法》规定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应在交付汽车时同时提供机动车的各项手续,包括整车出厂合格证、三包凭证等,这样就从根源上杜绝了这种现象的发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也不需要担心因为手续不全而导致无法正常上牌的问题。

修车保养更自由

不在指定4S店保养会脱保是很多年来困扰消费者的一件事,《新办法》规定厂家不得限制经销商为其他品牌汽车提供配件及售后服务,况且未来大家买车也许不在4S店,可能该店只是卖车并不提供维修、保养等服务,因此就要去其他地方。

除了上述的这些《新办法》中的规定外,交强险和车船使用税、车牌这三方面也有新的规定。

车船税税额调整

新标准以排量为基准的,小排量费用相比以前会更少,大排量会更高。

1.对节能、限行区域、新能源等乘用车税额,根据当地情况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2.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

3.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4.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交强险规定

以前交强险每年必须交,收费标准如下:

这次改革将改变这一征收模式,具体数额由车主前三年是否有事故来决定:

一成不变的金额将变成上下浮动的费用,上下浮动率最高为30%,也就是说三年都没有出事故,可以节省950*30%=285元。虽然奖励的不多,更多的是给车主们警示作用,安全驾驶,多省钱!


找茬

上期答案: 

侯亮平在吃螃蟹,给陈海分了一只,陈海的碗是空的,而且上面还放着一双筷子。

夹螃蟹腿的时候,发现筷子消失了

镜头一转,这双筷子又回到了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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