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备原件);
(4)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及盖有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5)应试人员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人员提供);
免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确认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