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7 06:16:48
商业保险在现代生活中无处不在,如何才能避免糊糊涂涂买保险?答案是,你需要一双“慧耳”,对保险销售中的一些说辞是真是假“心里有数”。今年“3·15”,广西保监局发布消费提示:有几种营销员惯用的说辞,其实不靠谱。
缴费几天后,业务员送来保险合同和发票,小刘又没看,随手放进了抽屉。两个月后,她突然想起这份保险,决定好好看看。结果她傻了眼:她所投的是养老型保险,并非当时自己想买的重大疾病保险。由于已过10天的投保“犹豫期”,此时退保,损失肯定不小。小刘唯有自咽苦果。
消费提醒:有不少消费者认为,保险条款有七八页之多,没法一一细看。对此,广西保监局提醒,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晰告诉消费者保什么、不保什么,什么能赔、什么不赔。如果是首次投保,最好还是花点时间认真阅读,确认了解清楚条款之后再签名。尤其是其中的免责条款,更要逐字逐句阅读清楚。
个例:前阵子,张女士通过朋友买了一份保险,朋友告诉她,保险公司会有例行的电话回访,让她全部回答“是”或“清楚了”就可以了。接到回访电话后,她没细听,都笼统回答“是”、“清楚了”。一年后,收到保险公司的红利通知时,张女士发现收益太低。翻出合同,她发现合同里已说明,收益都是预期的,只能保证最低保证利率。
消费提醒: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了解投保过程是否存在销售人员误导、欺骗等违法行为,因此一定要认真接听。回答“对保险保障范围、免责条款、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犹豫期权利是否了解”等问题,一定要想一想再回答。对所询问内容如有不明白地方,必须明确提出,并要求公司派服务人员重新解释。
个例:朱先生最近对一款健康保险发生了兴趣,阅读保险条款时,他发现有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当他向销售人员咨询时,对方告诉他健康告知书全部勾选“否”就可以了。朱先生有些担心,投保人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的义务,假如全部勾选“否”,日后理赔是否会留下隐患?
消费提醒:“如果销售人员诱导消费者不如实告知,不顾事实全部勾选‘否’,建议消费者更换销售服务人员,或者直接举报他。”广西保监局有关人员表示,投保时不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书”,或者提交虚假的体检报告,都可能会被当做隐瞒病情、病史,在出险时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甚至还可能拿不回保费。
个例:王女士去银行存款,工作人员热情地问她短期之内是否会用到钱。当听到短期不用的答复时,工作人员马上建议买理财产品,“收益率高,还有保障功能,需用钱时可以取出来”。
在办理投保手续时,王女士悄悄留了一份产品宣传单。一晃两年过去了,王女士前段去银行查该产品收益,结果被吓了一跳,收益很低,远不如销售人员承诺的。
消费提醒:保险主要功能是提供保险保障,虽然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顾了理财功能,但都不适宜与存款片面比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收益分为确定收益和不确定收益两个部分,不确定收益是根据保险公司投资收益而分配的;销售人员使用的演示收益率只是“假设”,不是“保证”。
如果购买的是分红保险,消费者可以每年查看《分红通知书》来核实具体收益;如果购买的是万能险,则可以每月登录保险公司网站查阅结算利率计算具体收益;如果购买的是投资连结保险,可以每天查看账户净值。
个例:袁先生前些天拿一笔闲钱去银行存,工作人员向他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并称该产品收益高,“跟存款一样”可“随时支取”。购买后回到家,他才发现所买的是理财型保险,有一定的投资时间限制。
消费提醒:保险不是储蓄,保单不是存单。保险理财产品真正的“卖家”是保险公司,如提前退保所退回的钱(保险单上称为现金价值)有可能“少于”已交的保费。消费者投保前应详细了解退保损失,要求销售人员详细说明。当发现销售人员把保险产品当作存款来推荐时,可拨打12378向保险监管部门举报。
(今报记者赖武慧 通讯员陈芳 覃妤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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