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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辅警招聘!专科可报,缴五险,月薪5000元!!

2022-06-02 11:19:53

2018乌海市委办公厅选用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通知

一、选用范围

  乌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允许参加本次公开选用。

二、选用岗位和专业要求

  岗位一(4人):专业不限

  岗位二(1人):法律及相近专业

  岗位三(3人):计算机及相近工科类专业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用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10—18:00。

  2.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相结合。

  (1)组织推荐: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及时将此文件传达到本区、本部门、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市委办公厅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报名登记表。

  (2)个人自荐: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也可以采取自荐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人真实情况填写报名表,并签定自荐承诺书,保证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如经核实有虚报、,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3)不接受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政法系统人员个人自荐方式报名。

  3. 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市委办公厅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4. 资格审查:由市委办公厅人事处根据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者本人。

  5. 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列为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20日上午9:00—12:00

  6. 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地点:市行政中心B座531房间,电话:2999716、2999718。

  (二)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 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研究能力、文字写作水平、逻辑分析能力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乌海市职业技术学院。

  2.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达不到3:1比例,经市委办公厅选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重新调整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结合岗位需要和考试成绩,在征求报名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从其他岗位调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加权计分。

五、考核与录用

  1. 考核。市委办公厅将根据总成绩,按照选用岗位名额与进行考核人员以1:1.5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选。进入考核范围后,以考核结果为主,不再按成绩排名确定人选。市委办公厅组成专门考察小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对其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同时查阅个人干部人事档案。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用意见,经选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通过。被考察人员存在不符合选用资格条件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人选进行考察。

  2. 录用。市委办公厅将对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留用,暂不办理调转手续,拟选用人选的职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试用期合格的,报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和监督

,。

  对选用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选用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已选用人员,一经查实,退回原单位并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信息登记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 本方案由市委办公厅负责解释。


2018阿拉善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开展中小企业储备 就业见习招募40人通知

一、储备、见习计划

  2018年,盟本级计划招募2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阿拉善盟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人才储备,储备期为2年;计划招募2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阿拉善盟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就业见习,见习期为3-6个月。

二、选拔对象及选拔标准

  (一)选拔对象

  中小企业人才储备生需为2015年以后(含2015年)毕业的阿拉善盟户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生需为2017年(含2017年)以后毕业的阿拉善盟户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目前已在各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村官”、西部区志愿者、“特岗教师”)中服务或服务期满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选拔标准

  1、,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依托“2018年阿拉善盟高校毕业生夏季专场招聘会”,通过招聘会,用人单位和求职高校生可自主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可向盟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储备申请。

  (一)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招聘会时间:2018年7月21日

  招聘会地点: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楼一楼大厅(三森家私城东南)

  (二)申请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就业见习所需证件

  1、《阿拉善盟2018年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1)

  2、《阿拉善盟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

  3、二寸彩色照片、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户口本复印第一页及本人页)。

四、审核

  7月23日至27日期间,储备单位和见习基地对面试人员进行总体评价及筛选确定,并将《储备报名表》(附件1)、《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储备拟储备人员名单》(附件3)、《见习报名表》(附件2)、《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地拟见习人员名单》(附件4)报盟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相关表格。

五、签署协议

  备案完毕,盟人才交流中心向入选的高校生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通知书》、《中小企业人才储备通知单》,高校生持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企业报到。储备、见习三方协议由盟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组织各企业、储备高校生、见习高校生统一签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管理和服务

  纳入企业人才储备和见习的高校生,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储备企业负责。盟人才交流中心不定期赴企业督查储备和见习情况。储备和见习人才的档案转至阿盟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储备单位。

七、待遇及服务期限

  自治区和地方对储备到企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意外伤害险,储备期限为二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为每人每月700元(按实际见习时间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生发放工资,并办理意外伤害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并和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见习补贴提高1000元。

八、储备期满后优惠政策

  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

  (二)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享受优惠政策(具体的优惠政策详见招募简章)。

  (三)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储备期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四)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储备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五)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联系人:叶炳妍

  联系电话:0483—8771001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男性6人,女性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户籍:2018年7月1日(含)前的敖汉旗户籍。

  4、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以人法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受过党纪、政纪、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

  6、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和政审、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自2018年7月16日开始,。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照片电子版一份;同时缴纳报名费120元。

  4、资格初审。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报名时不予受理。报名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18年7月22日17:30时,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报考人数按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是2018年8月1日—8月2日,报名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之和。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得分+政策加分。

  6、公布成绩:。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100分,分立定跳远、10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三项测试,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能测试,比例为招聘人数的1:3,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1、笔试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体能测试×40%

  2、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加试体能测试。

  3、。

  (六)资格复审

  按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的前10名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者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未就业人员一般在市旗两级人才交流中心,已就业人员在所在单位)公章。复审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自然淘汰,按总成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政审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招录条件的标准和要求,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身高及体重: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的视为不合格。

  4、面部有明显疤痕、肢体残缺、纹身的视为不合格。

  5、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6、无重大疾病、传染病。

  7、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8、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八)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上岗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照《赤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和监督

  1、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具有公告解释权。

  监督电话::13947361627

  咨询电话:杨警官:15924565858

  罗警官:1514832080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赤峰市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为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的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赤峰市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9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甘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施工现场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能够自行驾驶汽车。

  (二)资格条件

  1.综合管理人员岗位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8月之前取得学位证书),具有三年及以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关工作经验(法学专业不限工作经验)。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被开除公职的、依法不能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拟定为每月3000元(含个人购买“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工资待遇拟定每月5000元(含个人购买“五险”)。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2018年7月12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公告。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7月28日(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赤峰市新城区住建委大楼人事科821室。

  报名时须提供报考者的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复印件、毕业证、、:

  http://www. chsi.com.cn打印)(各2份),还需提供本人的个人简历及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

  (二)资格审核

  审核方式: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此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共一张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面试确认。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要求,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赤峰市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等,审核确定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试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五)本方案由市代建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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