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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关于交强险,你应该懂的常识

2022-06-16 09:07:28



赔偿限额

有责

无责

死亡伤残

110000

11000

医疗费用

10000

1000

财产损失

2000

100

合计

122000

12100


以上赔偿额度均为年内赔偿的上限,且每项、每次理赔的金额要累计,如某项累计超出赔偿上限,则不再赔偿。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即本车、本车驾驶人、车上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交强险不赔)。

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01

垫付和追偿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三)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02

免责范围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03

强制购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04

每期一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2)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3)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4




05

交强险的费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



06

交强险费率的变动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


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


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





最常用到的私家车交强险保费:

使用年限

5座及以下

6-8座

第一年

950元

1100元

第二年

855元

990 元

第三年

760元

880元

第四年

665元

770元

第五年

665元

770元

第一年缴纳的保费是一样的,但从第二年开始,费率即发生浮动,主要依据上年度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酒后驾驶违章情况而定。

如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本年度交强险下浮10%;如连续两年未出险,下浮20%;连续三年未出险,下浮30%;最低下浮至30%如果持续没有出险,将维持这一优惠费率。

保险期间发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不浮动;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上浮10%;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浮30%。另外,部分城市规定,如果上年度有酒驾行为,最高可上浮60%。




07

交强险标志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08

交强险不同于商业险中的三者险


   

“三者险”、“三责险”,即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三者险是商业险的一种,车主自愿购买,可作为交强险的补充。二者的区别在于:


1、赔偿原则不同

交强险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予以赔偿。

而三者险一般采取“过错原则”,即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则根据合同具体约定进行。

比如,对方全责,则我不用赔钱,对方保险公司赔我;反过来,我全责,那我的保险公司赔给对方。


2、赔付次序不同

交强险优先赔付,超过赔付范围的再从相应商业险中赔付。


3、赔偿范围不同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前表已经有了,不再赘述。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则要看合同具体约定。但总体而言,三者险是交强险的有效补充,建议足额购买。






09

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叠加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都会优先使用交强险来赔。如果交强险不够或不能赔付时才用商业险但出险次数只算一次。


    如果只出了交强险,那么商业险的优惠不变;如果只出了商业险而没出交强险,交强险的优惠也一样不变;但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同时出,那两者的优惠就都没了。




供稿:马律师 (电话 / 微信:130 2842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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