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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开始啦!各村残疾人员换证!

2022-06-22 09: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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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各村通知残疾人员(2009年办证的)务必于本月19至21号(每天下午两点到六点)到县医院门诊二楼进行检查换领新证,带:残疾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低保证、五保证、扶贫手册等复印件!此次换证为全县统一进行,年底此年份残疾证将失效,望各村高度重视!


 涉县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我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流程,切实方便患者就医就诊,按照邯郸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基本医疗慢性病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每年的3月份、9月份。

  二、申报病种

  1、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有11种:高血压、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精神病、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肾病综合症。

  2、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病种有15种:高血压、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病、精神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肝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慢性肾炎、冠心病、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甲亢。

  三、申报资料

  城镇参保职工到本单位申报,城乡参保居民到本乡镇卫生院申报。申报提供手续: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 (不能提供近期住院病例的,需提供近一年的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资料,两张小二寸照片(蓝底),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审核资料。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参保患者的申报资料,资料要完整,不符合申报病种的资料不得受理。

  2、申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每年的4月5日和10月5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申报资料及名单报送医疗保险中心。

  3、各单位要负责通知申报患者到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鉴定(时间、地点另行安排),鉴定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5月10日和11月10前到医保中心领取慢性病《诊疗证》,并将《诊疗证》及时发放给通过鉴定的患者。

  涉县医疗保险中心

  2018年9月12日

来源:涉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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